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儿童图书出版,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内容质量上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儿童图书市场呈现一片繁荣以后,人们还是觉得,尽管书店里众多的儿童图书使你感到眼花撩乱,但真正优秀的儿童图书似乎并不多,以致不少从事儿童图书出版的业内人士常发出感叹:儿童图书既要多多,更要益善。
以幼儿图书而言,众所周知,低龄儿童在入学前,其心智教育的主要渠道是家庭与幼儿园,由于社会强大的传播媒介影响,儿童心智教育的另一重要渠道无疑就是无孔不入的电视、广告以及各种各样的儿童图书了。现代媒介对于幼儿教育潜在和深刻的影响已经大大超越了家庭与学校。不过遗憾的是人们在市场上不难发现,出版单位受经济利益驱动,完全奉行实用主义,不少儿童图书从内容到外表都已披上了明显的功利色彩,忘却了出版者应有的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笔者认为,出版儿童图书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引起重视。
要走出迎合家长选择儿童图书的误区。许多儿童图书,并没有将儿童作为真正的阅读对象,只是一味满足家长的需要。出版者从一开始就把家长作为假想读者,竭力迎合家长“望子成龙”、“培养神童”的愿望,完全把孩子撇在一边,因为出版者很清楚,最终掏钱买书的是家长。而实际上,在大大小小的书店里为孩子挑选书籍的确实多半是家长,有人把这种现象称作“错位阅读”。由家长或教师代替孩子自己的选择,实际上就是剥夺了孩子的阅读选择权。美国教育专家杜威上世纪提出过“儿童中心论”,主张以儿童为中心,不要人为地过多介入儿童世界,影响儿童的天性发展,过滥地开发儿童的潜能。反观今日,我们不正在进入这个误区吗?
要让孩子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有相当数量的儿童图书,打着素质教育的旗号,宣扬所谓“天才系列”“神童教育”之类的理念,其实是在忽悠家长。近年来市场上出现的大量“幼儿早期教育图书”,看似十分红火,其内容明显带有灌输成分和夸张色彩,如有一本介绍如何培养孩子将来进入美国名牌大学就读的书,明确地规定了孩子在几岁前就应该认识多少汉字,在几岁时应该掌握多少英语单词,什么年龄阶段可以开始用外语对话等等。这种凭借大量灌输纯知识和机械式训练的幼儿图书,完全违背儿童阅读心理和成长规律,历来受到学前教育专家的一致反对。
笔者以为,在当前教育界急功近利、心态浮躁的影响下,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急切心理已成为我国大多数家长的一种集体躁动。不少家长已经或者正在进入这样一个认识误区:似乎自己的孩子如做不到书中要求的那般,将来很可能前途渺渺,至少要比别人家的孩子落后一大截。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于是别人请家教,咱也请家教;人家孩子读奥数,咱们孩子就去学钢琴。其实孩子只要自己有兴趣,有余力,家长鼓励孩子多学一点并非坏事,重要的是要让孩子做他自己喜欢做、愿意做的事,这样也许更容易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出版单位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更有甚者,不少出版单位利欲熏心,完全忘却了出版者的社会责任,加上有关部门疏于监管,致使一部分内容荒诞,含有色情、暴力情节的儿童图书居然堂而皇之地摆上了书架。日前,北京一家出版单位因出版一本名为《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被新闻出版总署严令查处,近万册图书一律回收销毁。该书肆意篡改格林童话经典情节,竟然出现白雪公主与父亲乱伦、王子变成恋尸癖等内容。不难想像,此类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儿童图书将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多大的影响。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儿童图书出版其第一宗旨即为“启迪心智,塑造灵魂”,岂能为了追逐卖点、追求利润而抛弃了出版工作者最起码的社会责任。在出版业跨入国家“十二五”时期的开局之年,企盼中国的儿童图书有更多的“真善美”,希望我们的孩子能看到更多他们自己喜欢阅读的书。